海南省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 口 市 卫 生 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召回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的所有注射剂工作的通知
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标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注射剂的通知》(国食药监电[2008]41号)文件要求。请各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药品批发企业要立即召回已销售的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所有注射剂(所有规格和批号的产品),按照购进途径退回供货单位,并将召回及退货情况及时上报给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各药品使用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所有注射剂,并主动将剩余药品退回供货单位,同时将退货情况上报给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要对所有召回的药品留存邮寄凭证和相关材料,确保无一遗漏。
请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收到通知后立即开展召回工作,密切关注其注射剂药品的不良反应,同时在召回当日将召回情况上报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口市卫生局将对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仍有销售使用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注射剂将追究负责人责任。
联系电话: 66198430、66198429
海南省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口市卫生局
二○○八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药品 市场稽查 召回△ 通知
海南省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