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根据《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药品监管部分事权划分的通知》(琼食药监法[2006]10号)要求,我局于2007年3月开始负责海口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为了贯彻落实这一通知精神,掌握辖区内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加大我局日常监管工作的力度,我局决定建立辖区内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档案,请各企业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将以下有关材料(规格以A4纸为准,各项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印章),报送我局安全监管科。
一、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二、企业的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职责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以及员工花名册。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邮政编码、办公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
四、办公场所、仓库的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
五、企业质量管理员的人数及身份证、学历、职称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办公号码和手机号码)。
办公地址:海口市海甸二东路国税大厦十七楼
邮编:570208
联系电话:66263116
联系人:黎杰尉
二○○八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医疗器械 建档 通知
海南省海口食品药品监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8日印发
(共印3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