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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律进企业”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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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6 17:11:13

海南省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律进企业”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根据省局转发省四室、部、委、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 “法律进企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法宣办[2008]2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法律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是“五五普法”的重点内容,由法规室负责汇总和上报工作,各科、室、队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目标任务

通过学法用法,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深刻理解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全面了解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依法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杜绝重大违法事件的发生;积极探索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法治保障。

三、主要内容

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的同时,重点要加强以下法律知识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与之配套的法规规章。

四、工作措施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具体落实,请各责任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结合“法律进企业”工程落实情况半月报表,认真实施。

(一)完善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制度。积极推进企业法制教育化建设,监督指导企业建立的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保障制度等。(责任部门:市场科、安监科)

(二)赠送法制宣传资料。针对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自筹法制宣传资料,赠送给各企业。(责任部门:市场科、安监科、稽查队)

(三)组建企业法制宣传联络员队伍。由各分管部门从各自管辖的企业中确定一名组织能力较强,热心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在职工作人员为法制宣传联络员,协助企业分管领导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情况反馈等业务。建立《企业法制宣传联络员花名册》,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的管理。(负责部门:市场科、安监科)

(四)举办企业法制宣传讲座。为了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的管理,针对企业特点和企业、职工需求,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负责部门:法规室)

(五)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监督指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并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骨干作用。(责任部门:市场科、安监科

(六)健全企业和企业员工维权机制。依法维护企业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制作“有疑难拨打12348;职工维权拨打12351”的长期性法制宣传标语,在职工生产生活区域内悬挂或张贴。(负责部门:办公室、市场科、安监科)

(七)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向企业发放征求意见和建议表,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涉法疑难问题及企业发展软环境薄弱等问题,积极主动协调各方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为企业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负责部门:办公室、市场科、安监科)

(八)开展企业法制文化活动。指导企业充分利用自身资源,通过举办法制宣传主题图片巡展、文艺演出、播放影视录像及组织征文、演讲等多种形式开展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负责部门:办公室、市场科、安监科)

(九)开展社会法治实践活动。充分利用监狱、劳教所等社会资源,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监狱、劳教所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开展“现身说法”等警示教育活动。(负责部门:办公室、市场科、安监科)

(十)推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通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加强企业合同和信用管理,增强企业的食用意识、自律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负责部门:办公室、市场科、安监科)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8年11月1日至10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法律进企业”工作底数,研究制定规划。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11月11日至12月20日)。结合实际,制定“法律进企业”工作推进表,并积极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一是要按照细则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二是对开展“法律进企业”工作进行考核,并写出总结汇总到法规室。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组织领导机构。各类企业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企业学法用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强考核监督。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企业管理、经营效益考核,把企业依法经营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培训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评价考核机制,按年度、分阶段实行量化考核。

()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企业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企业在学法用法工作中总结出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总结交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取得的成功经验,推进企业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加强保障措施。企业应加强对学法用法工作的保障措施,一方面加强企业内部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以提高从事学法用法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聘请专家学者参与学法用法工作。在财力上将经费列入企业相应的财务预算,保证及时到位;在时间上保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职工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2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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