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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 口 市 卫 生 局 关于举办农村医疗机构药房从业人员 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市[2004]49号)文件精神,为完善我市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8年10月30日-31日举办了海口市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培训工作会议,对全市238名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加强农村卫生院、卫生室的药房规范化,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药房从业人员培训班,对相关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基本常识介绍; 2、规范药房建设情况介绍。 二、培训时间 12月12日上午9:00开始,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 海南泰华大酒店多功能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药房工作的负责人一名、村卫生室负责人一名;邀请市、区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出席。 五、其它事项 1、参加培训人员每人补助交通费人民币100元,午餐费由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2、请各区卫生局于12月5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王东,电话:66198432、13807688908。 附件:1、海口市农村卫生院、卫生室药房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会议议程 2、海口市农村卫生院、卫生室药房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会议报名回执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医药 培训 通知 海南省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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